蘋論:趙連海寃案對香港的警示 - 李平

蘋論:趙連海寃案對香港的警示 - 李平

內地毒奶粉受害家長趙連海被控尋釁滋事判囚兩年半,在本港政界、輿論引起的強烈反彈顯然出乎北京意料,無論是北京相關機構,還是駐港中聯辦,至今未敢貿然回應。不過,同樣要求北京立即釋放趙連海,泛民議員及親中人士的心態仍有相當大差異,這宗寃案對香港的影響、警示越來越深,無論北京,還是港府,都不可能等閒視之。
以港人的認知,趙連海案是不折不扣的寃案。但是,律師李方平、彭劍至昨日仍然無法進入看守所與趙連海會面,商討上訴事宜。當局如此視法律如無物,越加顯示所謂法庭的審訊、判決,只不過是一場鬧劇,是對中共領導人胡錦濤、溫家寶所宣稱的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莫大諷刺。
1980年代,中國推行改革開放之後,是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已經常被觸及。時任全國人大委員長彭真面對記者提問時答曰:「我也說不上來。」其實,他不是說不上來,而是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宣佈黨大於法而已。最高法院前院長江華曾坦言:「過去在人民軍隊和革命根據地裏,捕人、殺人都是黨委審批的,已經形成制度。」
這種制度迄今並未改變,從中央到省、市、縣,各級黨委都設有政法委(全稱為「政治法律委員會」),負責指揮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工作,凡涉及政治的案件的審判騷,更是由政法委導演,檢察官、法官只不過是跑龍套而已,劉曉波案如此,趙連海案也是如此。
荒謬的是,政治案件的審判明明是由政法委拍板,並非經由獨立、公正的司法程序,被控罪的政治犯、良心犯更是連基本的辯護、申訴權都受到侵蝕甚至剝奪,但面對海外輿論的質疑時,北京當局竟又可以厚着臉皮,拿司法主權、司法獨立來搪塞,真的是「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
在中共一黨獨裁的政制之下,行政、立法、司法皆聽命於黨委,三權自然毋須分立。2008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習近平來港視察時,呼籲行政、立法、司法合作,是中共這套統治理念的自然流露。習近平貴為中共第五代領導核心的候任人選,又是主管港澳事務的最高領導人,其政治理念,豈能不引起港人警覺?
無論是劉曉波案,還是趙連海案,都是內地司法聽命於黨委、政府的經典之作,無疑令港人感到寒心,這也是對香港必須維護司法獨立的警示。如果說,本港親北京人士對劉曉波案還不敢隨意置喙,以免惹惱北京,那麼,面對趙連海案,這些人再也不敢替北京文過飾非,否則勢必得罪所有選民。
一些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上書北京,要求釋放趙連海,但是,建制派議員寧願上書北京求情,也不願在民協發起的聯署函上簽名抗議,顯示他們仍不敢違逆北京的旨意,而港府更避開議員的質詢,被諷是「縮頭烏龜」。說到底,要維護香港的司法獨立,要維護香港立法機構的尊嚴,要讓政府受到應有的制衡和監督,關鍵仍在於選民,在於選民能否善用手中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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