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署促仿歐盟 規管使用個人資料

私隱署促仿歐盟 規管使用個人資料

【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促本港仿效歐盟,立法將宗教信仰、政治聯繫、工會會籍、身體健康等個人資料訂為敏感資料,加強規管資料的使用及處理。香港記者協會認為必須小心研究及取得平衡,否則會衝擊資訊及言論自由。

包括健康宗教信仰

蔣任宏表示,現行私隱條例對規管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較寬鬆,若不適當使用或處理一些個人敏感資料,例如身體及精神健康、生物辨識、性生活等資料,會對資料當事人造成重大傷害,「好似幾年前嘅藝人性生活照片廣泛在網上傳閱,令當事人受到好大傷害」。
他指出,不少國家和地區包括歐盟、英國、澳洲及澳門已經立法訂明敏感資料,認為香港應盡快立法,與國際接軌。公署建議仿效歐盟,將種族或民族本源、政治聯繫、宗教信仰及聯繫、工會會籍、身體及精神健康、生物辨識及性生活等資料納入敏感個人資料,加強規管,「以身體健康資料為例,現時醫生只需事先同病人講會將病歷交畀其他診所就得,但若果訂明為敏感資料,咁醫生就要喺每次畀資料時,都需要獲病人同意兼要講明交畀邊間診所同埋點用」。

記協對建議有保留

不過,港府以社會未達共識為由,只建議將生物辨識資料列為敏感個人資料,供公眾諮詢。蔣呼籲市民於下月底私隱修訂條例第二輪諮詢限期前發表意見。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對公署建議有保留,指建議的敏感個人資料範圍過於寬闊,在本港缺乏民主基礎下推行,恐會與資訊及言論自由發生衝突,「歐盟國家民主發展成熟,又有資訊自由法,可互相制衡,香港要小心研究,取得平衡」。
此外,公署建議立法直接規管資料處理者將個人資料轉交分判商的活動,防止分判商無妥善或非法轉售處理個人資料等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