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在將軍澳堆填區風波遭到滑鐵盧,被一個由小組委員會提出的修訂擊倒。單仁聽聞議員透過修訂向局長的「挑機」行動陸續有來,下周三立法會大會二、三讀的《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草案》,便有三位泛民議員提出修訂,不過有關修訂未獲建制派支持,獲通過機會極低,邱騰華大可放心。
倡改照明裝置豁免範圍
特區政府在有關條例中將「照明裝置」的定義只限建築物「內」,豁免在建築物外牆的燈飾,不少議員大感譁然,認為建築物外巨型的燈飾裝置不是較建築物內的照明系統更加耗電、更需要規管嗎?因此身兼該法案小組主席的公民黨黨魁余若薇會代表該黨提出修訂,將「照明裝置」的定義擴充至建築物外,以免立法管制建築物能源效益工作功虧一簣。余大狀近日已向環保團體及立法會議員發出信件,呼籲大家多多支持。
公民起動何秀蘭提出的修訂,則將草案中對裝飾性照明的豁免範圍,由原來全面豁免時段,大幅收窄至日落之前30分鐘至凌晨零時30分之前,有關修訂既可令商舖在「暢旺」時段繼續藉燈飾招徠市民注意,同時也可以在深夜水盡鵝飛之時達到慳電效果,實在一舉兩得。
兩名女將以外,民主黨甘乃威也建議將原來獲豁免的照明裝置種類中,只保留「照亮在展示中的展品或產品」及「視覺效果製作」,刪除「裝飾」一項,他指「裝飾」所用的能源並非必須;就算未獲豁免,也不會影響營商環境,可惜當局卻以會「妨礙創作自由」為由拒絕接納,迫使他要自行修訂。
民建聯反對修訂救局長
但以上三項修訂未獲建制派支持。民建聯陳克勤指余若薇提出的修訂涉及光污染,應由專門處理光污染的條例處理,否則與立法原意相違;而草案提出至今,也未有就規管建築物外的照明系統諮詢商戶,擔心突然提出規管會對營商環境有打擊,因此不會支持悉數修訂。在民建聯反對下,邱騰華應該可以「大步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