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冒養子吞遺產疑偽造文件 霸佔兩物業

男子涉冒養子吞遺產
疑偽造文件 霸佔兩物業

【本報訊】年近七旬的退休海員猝死家中,沒有遺囑,沒有妻兒,遺下存款及兩個物業約共值525萬元的遺產,由胞兄申領承繼。惟一名自稱是死者養子的中年男子突然出現,要求分身家,又涉嫌以虛假的內地領養公證書及死者贈送遺產的聲明書,向法庭申請管理遺產,更進佔死者兩個物業。該養子被控宣誓下作假證供及使用假文書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陳詠詩

被告嚴志明(38歲),報稱東主,已離婚。他被控於08年8月間,向法庭申請承辦遺產時,宣誓下假稱是死者陳濤在內地惠陽縣水口鎮下厚鄉領養的養子,又使用假聲明書,聲稱陳濤將全部遺產贈予他。
控方指,死者陳濤生前為海員,獨居,於05年7月猝死在鰂魚涌惠安苑寓所,死後兩周才被發現,終年69歲。他另有物業在同區的中興大廈,至06年3月,其遺產估值約525萬元,其胞兄陳蘇是唯一有權繼承人。

曾要求分身家

陳蘇的媳婦李妙芳昨出庭作供,她只見過陳濤三次,他沒有提及有養子。自陳濤死後,她到過中興大廈單位察看,認識該大廈年約60歲的嚴姓看更。06年,該看更致電給她追收管理費,又查問她承辦遺產的進度,建議可助她弄假遺囑。
李妙芳又稱,至08年5、6月,該看更通知她,有人自稱是陳濤養子,要求到單位拜祭,她未有理會。不久,李妙芳的寓所遭爆竊,中興大廈及惠安苑的單位鎖匙被盜。至11月,中興大廈便被人進佔。其間,被告以假的領養公證書及遺產饋贈聲明文件,向法庭申請管理陳濤遺產。
至09年3、4月,被告透過李妙芳的親友聯絡她,與陳蘇及李婦兩度會面,被告自稱是陳濤在85年領養的養子,以及要求分身家,雙方談不攏,兩個單位最終被霸佔。至5月,李婦一方的律師行職員發現被告與該名嚴姓看更的手提電話號碼相同,覺得可疑報警。辯方質疑李婦,從沒有嚴姓看更這人。
案件編號:DCCC739/10

死者陳濤其中一個物業位於鰂魚涌惠安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