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賣奶粉守則 禁誇大營養

訂賣奶粉守則 禁誇大營養

【本報訊】很多奶粉的廣告強調嬰兒飲用之後變得精靈健康過人,立法會議員關注這類廣告有誇大成份。食物及衞生局正制訂守則,禁止奶粉生產商的不良銷售手法及失實的營養聲稱,守則明年推出。
多名立法會議員昨在立法會提問當局監管奶粉銷售的問題,李華明指出:「有啲奶粉廣告講到飲咗變神童,當局有無監管廣告失實,誤導市民奶粉好過人奶。」
食物及衞生局長周一嶽表示,食衞局正參考世衞的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制訂適用於香港的銷售守則,監管母乳代用品的生產商及分銷商,禁止他們以不正當的手法宣傳或銷售母乳代用品,包括嬰幼兒配方奶粉、奶瓶、奶嘴、嬰兒食品。世衞守則禁止生產商及分銷商向公眾作廣告或其他形式的宣傳,包括贈送奶粉樣本及贈券給母親,以嬰兒餵哺資訊、專題講座、媽咪會等活動作宣傳,產品標籤不應附有美化嬰兒配方奶粉或母乳代用品的文字或圖片,也不應有失實的營養聲稱。
母乳育嬰協會顧問畢鄧惠珍批評,現時才草擬守則已太遲,擔心將來就算有守則也只屬自願性質,生產商未必聽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