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高層轉職 被轟規管過鬆

金管局高層轉職 被轟規管過鬆

【本報訊】近年多名金管局高層離任後,轉眼即加入銀行或金融機構「搵真銀」,前總裁任志剛離任不足一年已兼任三間上市公司的非執行董事。有立法會議員擔心,金管局高層掌管大量金融業敏感資料,離職後卻毋須如政府高官般「過冷河」,可能引起利益衝突問題,要求政府收緊限制。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昨在立法會提問時指出,現時政府首長級第四點(D4)高官離職後,分別有一年的禁制期及長達兩年的管制期(即需向當局申請),但同屬政府的金管局,高層離職後就業安排的限制卻寬鬆得多。

議員︰有很大利益衝突

前總裁任志剛去年10月離任後不足一年就成為三間上市公司的非執行董事;前助理總裁葉約德,06年離職後一個月就加入星展銀行。葉劉淑儀表示,金管局掌握的敏感資料比D4高官為多,離職後於短期內加入銀行或金融機構工作,會產生很大的利益衝突。劉江華議員也認為,當局應考慮公眾觀感,檢討金管局高層離職後的就業禁制期。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回應時表示,金管局助理總裁及以上職級員工,離職須六個月前通知,在通知期內,該員工須遠離敏感或可能令他們在日後任何受僱職位構成利益衝突的職務;至於離職後的管制期,總裁是12個月,副總裁及助理總裁則為6個月,管制期內須事先獲批准才可轉職私人機構,申請會由管治委員會審批。現行規定行之有效,他認為毋須改變。
詹培忠議員批評,「任志剛知道好多機密,家日日出嚟講嘢,會引起金融波動」,認為應規定在禁制期內封口。曾俊華表示,不能限制言論自由。

金管局高層轉職私人機構情況

高層成員:總裁陳德霖
離職日期:05年5月(當時任職副總裁)
轉職私人機構日期:05年12月轉職渣打銀行亞太區副主席

高層成員:前總裁任志剛
離職日期:09年10月
轉職私人機構日期:今年7月任瑞銀集團非執行董事
轉職私人機構日期:今年8月任建設銀行非執行董事
轉職私人機構日期:今年9月任德昌電機非執行董事

高層成員:前助理總裁唐培新
離職日期:08年4月
轉職私人機構日期:08年5月轉職畢馬威風險諮詢服務主管

高層成員:前助理總裁葉約德
離職日期:06年1月
轉職私人機構日期:06年2月轉職星展銀行環球財富管理主管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