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子燒炭案 婦述悲慘半生秘密產子10年沒見家人

攬子燒炭案 婦述悲慘半生
秘密產子10年沒見家人

【本報訊】齊人「法師」的二奶疑攬子女燒炭謀殺案昨在高法院續審。被告自辯道出悽慘的前半生。她自小被母親稱為「掃帚星」,長大後深信法師可保佑家人及助她驅陰氣,與法師性交以「灑淨」。她向家人訛稱到澳洲讀書,其實在港秘密產子,致逾10年沒見家人。案發前她深感無助,燒炭自殺。她強調「我淨係想自己死,唔想傷害任何人」。 記者:黃幗慧

被告利鳳儀(39歲)否認於去年10月14日,謀殺子女李兆亨(13歲)及李寶嘉(12歲)。

長子一歲時被帶走

被告辯稱出生小康之家,父親經營運輸生意,家有工人及司機。她自小多病,被母親稱為「掃帚星」。
她8、9歲時,父親有外遇,母親到處求神拜佛,常到李錦士開設的「觀音聖陽宮」拜神。李自稱觀音叫他來普渡眾生,被告深信李具有法力。93年9月,被告按李指示,首次與他到佛堂性交「灑淨」驅陰氣,後進行多次「灑淨」。李曾供稱首次與被告交歡是在黃金海岸酒店,被告昨指從沒去過。
被告懷孕後向家人訛稱到澳洲讀書,其實由李安排入住屯門翠林花園秘密產子,先後生了兩子一女。被告指李不准她請工人,頭5年不准離開屯門,掛念家人也只能在李及「大婆」梁穎蘭的監視下,假扮由澳洲打長途電話回家。被告一直只稱呼李做「大師」。
繼三子女出生後,被告感到開心,事事以子女行先,即使次子有羊癇症,亦非常疼愛他。但長子約一歲時被李帶走,被告不能見長子,只能趁長子每天送李及梁上班時,到停車場偷望他。

「我淨係想自己死」

案發前兩日,被告與李及梁吵架。被告得悉李在外有很多女人及子女,又懷疑他是神棍,被告情緒低落。她本想向重遇僅數月的母親訴苦,卻遭冷漠對待,加上與李失聯絡,頓感無助,「冇人幫到我,冇人鍾意我」、「呢個世界根本冇我存在」,她想起子女無人要,結果燒炭。被告對燒炭過程已沒記憶,「我淨係想自己死,唔想傷害任何人」。
案件編號:HCCC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