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限用電研徵碳稅

嚴限用電研徵碳稅

【本報訊】資源要用得其所。發改委等部委下達通知,將從明年起要求各地方電力監管部門和電網公司執行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通過改進用電方式達到提高電力資源利用效率的目的。
該辦法規定各省級電力主管部門應制訂年度電力電量的節約指標,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電網企業售電營業區內上年售電量的0.3%、最大用電負荷的0.3%。

擬實行季節電價

同時,價格主管部門應推動並完善峰穀電價制度,鼓勵低谷蓄能,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實行季節電價、高可靠性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等電價制度。
辦法並規定,電力需求側管理所需資金來源於電價外附加徵收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差別電價收入、其他財政預算安排等。
另外,內地《21世紀經濟導報》從發改委氣候變化司獲悉,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研究碳稅徵收方案。
碳稅是針對二氧化碳排放所徵收的稅,它是一種環境稅。環境稅以國內稅的形式出現,一般按產地原則或目的地原則徵收。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政府推出碳稅有三個技術備選方案:第一種是放到環境保護稅中,作為一個稅目,看能否隨環境保護稅一同出來。
第二種是比照燃油稅改革,將碳稅引入消費稅中。
第三種是把碳稅納入資源稅中,根據化石能源的含碳量修改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