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餵少主印傭囚九月辯稱土法可令小孩聽話 官斥惡毒

尿餵少主印傭囚九月
辯稱土法可令小孩聽話 官斥惡毒

【本報訊】年輕印傭聲稱4歲男少主不聽話,與她關係疏離,為使少主順從,遂使用「印尼土法」,小解後從馬桶舀尿給少主喝。她否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有害物品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斥責印傭行為惡毒,重判入獄九個月。 記者:戴國輝

裁判官沈小民指,照顧小孩子的人須充滿愛心,被告Mariyatun(26歲)不適合做類似工作,她的行為十分惡毒,傷害不懂保護自己的小孩,法庭必須判阻嚇性刑罰,以免向社會傳遞錯誤訊息,誤以為成人可肆意傷害小孩。

喝了一口感到尿味

案情稱,4歲事主與父母及外婆同住。被告受聘於事主一家,今年3月5日首日上班。至4月2日,家中僅有事主與外婆及被告三人。被告如廁後用少主的水樽,從馬桶舀尿,然後將水樽放在廳中。外婆見事主不斷咳嗽,叫事主吃止咳藥,並以水樽的水送藥。事主喝了一口感到尿臊味,拒絕再飲。外婆亦聞到尿味,向被告查問,她表示不知情。事主母親回家後質問被告,她不斷用英語致歉,並承諾日後不會再犯。事主父母報警將被告拘捕。警員撿走載有尿液的膠樽往化驗,證實有尿酸成份。
被告否認控罪。辯方指她沒有案底,無意傷害事主,又引述被告的警誡供詞,指被告被捕後向警方稱,事主與她關係疏離,且不聽話。被告從印尼同鄉聽過一個土法,將尿液加入水中讓小孩喝下,便可令小孩聽話,被告如法炮製。
裁判官裁決時認為,被告所說的「土法」是揑造,又指馬桶骯髒不堪,馬桶內的尿水充滿細菌,是有害物品。對於香港人抑或印尼人,這都是一般常識,認為被告有意傷害事主,裁定她罪名成立。辯方求情說,被告育有兩名兒女,案發後一直寄住僱傭公司,她承受很大壓力,且無證據顯示事主受到嚴重傷害,要求輕判。
資料顯示,一名印傭為令9個月大女嬰更喜歡她,讓女嬰飲「加尿奶」,今年9月被判囚4周。
案件編號:KTCC24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