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要成功遏樓價,監管部門要長期作戰,繼外管局嚴管老外炒樓,財政部、發改委與住建部三部委又再出招,為發展公租房開新「水源」。
三部委出招拓水源
三部委昨聯合下發《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從2010年起,各地在確保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將現行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安排不低於10%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這三方面資金,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這是繼9月尾減免公租房建設多個相關稅種後,政府為了解決公租房資金難題再次出台的舉措。中原集團研究總監陶琦認為,財政部的表態是一種方向性的指導,是與國家加大公租房建設的舉措互相配合的。
建設規模增逾2倍
在新一輪樓市調控揭幕後,公共租賃住房日益成為「擴供給」和保障房體系的主力軍。在中央主管部門的大力督導下,各地公租房建設計劃迅速擴容。2011年,僅京、滬、渝、穗四城市計劃開工的公租房建設規模就超過2000萬平方米,同比增長逾兩倍;需要投入的開發資金已近千億元人民幣。
易居中國研究院綜合部高級分析師回建強表示,僅靠從廉租房那裏節省下來的資金應該是不夠。研究院綜合部部長楊紅旭表示,財政部此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資金緊張的局面,但土地出讓金淨收益、公積金增值計提、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這三種資金來源,都是從原來的廉租房資金中轉用於公租房,各地還應首先保障廉租房資金,不能因為中央大力推進公租房,就「厚公薄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