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元朗南生圍山貝河出現鱷魚,事件不單止在本港鬧得熱哄哄,並成了國際新聞,更請來澳洲鱷魚先生利弗(JohnLever)和番禺的鱷魚釗(何展釗)來港捕鱷,但都鎩羽而歸,敗走南生圍;其間每日都吸引大批市民專程到山貝河觀鱷。七個月後,漁護署專家設下陷阱,成功將這條小灣鱷捕獲。
無牌捕鱷屬違法
對於今次坪輋村傳出發現鱷魚蹤影,有人持懷疑態度,但又抱着期待的心情,希望當年的捕鱷熱鬧景象可以重演。當年山貝河出現鱷魚時,起初很多人不敢相信,直至本報03年11月2日首先拍下鱷魚照片,翌日並公諸於世後,市民才相信香港有鱷魚。被擒獲的小灣鱷其後經全港徵名比賽後,取名「貝貝」。現年10歲、長2.3米、重約50公斤的貝貝,被安置在濕地公園供市民觀賞。
鱷魚是冷血肉食性爬蟲動物,在地球出現已有一億五千萬年,非洲、澳洲和印尼等地仍有野生鱷魚。由於鱷魚肉有藥用價值,皮革珍貴,經過人類多年來濫捕濫殺後,華南沿岸一帶的鱷魚早已絕迹。
資料顯示,本港曾有巿民偷養鱷魚,1989年8月沙田瀝源邨有人在家居浴缸飼養一條5歲大的鱷魚;98年11月一條半米長淡水鱷魚,闖進油麻地文蔚街民居。
鱷魚在港受野生動物條例保護,除非巿民獲漁護署發出有效牌照,否則捕捉鱷魚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