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涉逼女童拍裸照

前警員涉逼女童拍裸照

【本報訊】曾修讀法律的警務人員調任勞資審裁處調查主任後,涉嫌於賓館內逼12歲女童拍裸照,結果被捕,於保釋期間又涉嫌冒充警員向10歲女童圖謀不軌。涉案主任昨被押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他另涉四宗攜女童到天台非禮的案件,申請將他還柙。
被告陳建力(36歲)暫被控一項冒警罪,控罪指他於本月8日在深水埗基隆街一幢大廈的梯間犯案。他暫時毋須答辯,下月24日再訊,等候警方繼續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
控方表示,被告於今年6月在街上自稱攝影師,以高達500元時薪誘騙一名12歲女童做兼職模特兒,帶女童到油麻地一間賓館拍照,要求女童脫光衣服,被拒絕後恐嚇控告女童違約令她就範;女童脫去上衣,遭被告拍下20多張裸照。警方拘捕被告後未起訴,准他保釋。

冒警圖搜女童身 另涉四案

控方續指,警方其後接報有4名未成年少女遇上一名自稱警員的男子,被帶上大廈天台搜身非禮。被告3度跟蹤涉案10歲女童,但她每次均有成人陪同,被告未能下手。直至本月8日,女童單獨遇上被告,被告自稱警員,要求帶她到天台搜身。女童拒絕並通知家人報警。
警方調查後拘捕被告,在其電腦內發現20多張少女裸照,證實為遭被告逼影裸照的模特兒騙案事主。不過警方安排認人手續時,只有模特兒騙案的事主及10歲女童認出被告。
辯方指被告97年在城市大學法律系畢業,翌年完成法律專業深造證書課程(PCLL)。98年加入警隊,兩年前藉內部調遷加入司法機構,成為勞資審裁處調查主任。盼法庭准予保釋。
主任裁判官郭啟安認為案情嚴重,下令被告還押監房。
案件編號:KCCC5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