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針對一手樓不良銷售手法而成立的「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昨召開首次會議,討論委員會工作及職能,擬定工作時間表,明年10月完成工作並向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報告。
委員李永達會後稱,會議主要討論委員會的工作大綱,包括規管銷售手法及提高資訊透明度等,亦有討論是否將不良銷售手法列為刑事罪行,事發後由哪個部門執法等問題。委員會每月將舉行兩次會議,轄下三個小組委員會每月亦會安排會議。
他又指,將不良銷售手法列為刑事罪行已是社會上一種共識,「買菜呃秤都要罰,買樓咁大件事點可以唔規管?如果通過法案,我估下屆特首都唔敢取消咗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