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坐館涉賄警脫罪廉署捱轟

前坐館涉賄警脫罪廉署捱轟

【本報訊】黑社會和勝和前坐館、綽號「崩嘴」的潘偉業,涉賄賂一名駐守沙田分區的警署警長一案,兩人昨在區域法院均獲判無罪。暫委法官陳錦昌昨在裁決時斥責兩名廉署調查員錄取口供的質素,推斷他們錄口供前曾作討論,惹人有避重就輕、精心安排之感,非謹慎的執法人員應做的事。其中一人的庭上證供與書面供詞更前後不一,致未能依賴兩人證供。

未能證明兩人相識

48歲被告潘偉業被控於04年中至08年3月,透過49歲被告警署警長潘國球的妻子之報紙檔,每月付潘國球4,000元。法官認為,雖然控方能確立潘偉業的三合會成員身份及曾兩度交錢到報紙檔,但未能證明兩被告相識及串謀,致款項最終交到潘國球手上。法官又指報紙檔一名職員能說出交款者的外貌及有兔唇特徵,恰好是潘偉業的外貌,認人時卻未能認出對方,證供矛盾不能信納。
案件編號:DCCC408/10

駐守沙田分區的警署警長潘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