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年懸案 調查3年無進展 求助法庭調錯嬰主角告政府

34年懸案 調查3年無進展 求助法庭
調錯嬰主角告政府

【本報訊】約34年前贊育醫院疑調錯嬰事件,事主李國賢連同養父母昨入稟區域法院,向政府、社會福利署、醫院管理局及保良局索償,指事件乃他們疏忽所致。李國賢指,政府除了呼籲同期分娩的婦女及出生的嬰兒做DNA測試,並發信聯絡他們,便沒有跟進事件。他認為既然政府不去處理,倒不如交由法庭處理他這個全港首宗的調錯嬰個案。 記者:黃幗慧

原告為李國賢(33歲)和其養父母李偉強及雷鳳霞,被告包括代表政府的律政司司長、社署署長、醫管局及保良局。原告在入稟狀中指出,1976年11月30日至1977年1月15日間發生的調錯嬰事件因各被告疏忽所致,故要求賠償。醫管局回應表示會按既定法律程序跟進事件。

血型與父母不符揭發

李國賢昨向本報指,事件在07年底被傳媒報道前,他已聯絡有關政府部門,但處處碰壁。直至事件曝光,經傳媒大篇幅報道,政府才與他們聯絡,但政府所做的只限於呼籲與李國賢同期在贊育醫院出生的嬰兒及他們的母親驗DNA,及代發百多封信聯絡有關人士,沒有再作其他跟進。隨着傳媒報道減少,事件不了了之。
李國賢認為調錯嬰事件只是冰山一角,相信仍有其他同類案件,而今次事件是全港首宗,故他希望交由法庭處理責任、賠償等問題,亦希望案件對同類事件有幫助。李國賢表示,盡力尋親不果後才決定入稟,個多月前與律師聯絡。對於為何入稟區院及就甚麼項目索償,他表示由律師決定。
調錯嬰事件可追溯至1976年11月30日。當年18歲的雷鳳霞未婚懷孕,在贊育醫院產子後,將兒子交由保良局竹園兒童院撫養。她因不捨親兒,個半月後領回兒子。李氏夫婦後來結婚,直至07年底,李國賢發現自己是AB+血型,與父母的O型不符,驗DNA證實與「父母」沒有血緣關係。
保良局竹園兒童院已在03年關閉。政府事後只能根據與李國賢同期在贊育醫院出生的180名嬰兒的資料寄出掛號信,當中51封打回頭。李國賢至今仍未尋回親父母,而李生李太亦未尋得親兒。
案件編號:DCPI1926-8/10

贊育醫院30多年前疑發生調錯嬰事件。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