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鏹案被告曾想自首怕坐監 警署門外卻步

擲鏹案被告曾想自首
怕坐監 警署門外卻步

【本報訊】去年12月銅鑼灣擲鏹水案,昨在高院續審。被告今年初被捕後,迅速與其他擲鏹水案劃清界線,向警方表示只在銅鑼灣擲過一次通渠水,並稱犯案後想過自首,但到了警署又卻步,因怕坐監。
案發時經過現場的休班警員劉子翹(圖)供稱,當時得悉一對男女被淋腐蝕性液體後,即跑到附近麪店吩咐職員拿水給二人冲洗。法官嘉許他迅速安撫傷者並命令途人散開,減少受傷。此外,拘捕被告24歲盧證濠的警長湯志樟供稱,被告警誡下說:「我有諗過自首o架,但係我又驚坐監。」

稱受超能力指使

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指,當日所有朋友也不聽他電話。他兩年前見過的阿文,「用個腦同超能力同我講嘢」,指示他到銅鑼灣擲鏹。被告謂擲下第一支通渠水後,男友人阿晉致電他,說已為他弄好電話鈴聲。他歡喜離開,將載着通渠水紙袋及膠袋遺留梯間。
案件編號:HCCC1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