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特權案 學者促律政司介入

皇室特權案 學者促律政司介入

【本報訊】「亞洲第一吊」華天龍號被民事索償,船主廣州打撈局提出國家機關豁免被起訴的「皇室特權」,獲高等法院確認,案例引起本港律師行及法律學者高度關注。案件尚未完結,已排期至本月下旬開審,廣州打撈局會再就豁免權事宜上訴。學者促請律政司介入,要求上訴庭釐清國家機關的特權。
廣州打撈局2008年被一間公司控告毀約,入稟高院索償逾億元。打撈局以源於殖民地時代皇室特權的起訴豁免權做擋箭牌,申請擱置聆訊。案件今年4月審結,高院法官同意打撈局是國家機關,可獲「君主豁免權」。這是回歸以來首宗同類案例,對今後涉及國有企業的商業合約影響深遠。

廣州打撈局上訴

由於高院最終以打撈局未有及時提出豁免申請,否決擱置案件的要求,打撈局決定上訴,案件排期本月下旬開審。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說,高院的判決存在謬誤,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期望上訴法院能一併處理國家機關是否享有君主豁免權的問題。但這點並非打撈局的上訴理由,張達明擔心上訴庭未必會主動釐清公眾的疑慮。

律師工作受影響

過去律政司也有就重大公眾利益的法律原則主動要求法庭處理,張達明提議律政司介入此案,向上訴庭申請,推翻高院認可君主豁免權的案例。本報昨日向律政司查詢,但未有回應。
案例將會影響無數涉及國企的商業合約,柯伍陳律師事務所主管合夥人甄灼寧說,本港或外國公司跟內地企業做生意,為保障客戶利益,今後律師須先查明該內地企業是否國家機構,但最大問題是,很難搞清楚甚麼國家機構才有豁免權。張達明說,君主豁免權未得到釐清之前,商業運作難免大受影響:「律師要虛耗好多金錢做調查,睇吓對方係唔係國家機關,令到商業成本大增。」雖然至今未有國企仿效打撈局,在訴訟中向法庭提出君主豁免權,但張達明擔心將來難免有律師為了客人的最大利益,引用此案例免除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