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電訊公司一封信,信封上又是「私人密件」,又是「重要通知」,有點嚇人。打開一看,是一封「換領信」,又是答謝長期客戶,憑信可用優惠價換手提電話之類。
那封信在收信人的地址下面,還珍而重之寫着一行小字:「此換領信只適用於以上收件人享用」。
我就是那個收件人,但我不知道手裏這張紙該怎麼「享用」,是把它吃了?還是上廁所的時候當草紙抹了?所以也就不明白那個「適用於」是如何「適用」了。
簡直就是一個濫情的年代,濫情到了連一份通知書也要人「享用」。
現在是什麼都要「分享」,說句話就算與人「分享」,放個屁就更加有聲有味與人「分享」。
「分享」就是「我享用了,分點給你,讓你也享用一下。」因此之故,生張熟李,隨便給你一點東西,一塊石頭,一張紙,都說要你「享用」,但又從不想想,這些東西,又吃不了又用不着,如何「適用於」人類「享用」。
香港不是大力推廣什麼「通識教育」嗎?怎麼就不能腳踏實地教教學生,這「享用」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對於一個年青人,實用性一定要比什麼「現代中國」、「今日香港」之類八股題目有用。
這也是香港語文教育的失敗,我們則「享用」了失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