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享齊人之福的佛堂「法師」,其二奶疑攬子女燒炭謀殺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齊人昨出庭接受盤問時否認當初以二奶陰氣過盛為藉口,透過與她在佛堂內性交,替她「灑淨」及傳「陽氣」給她,但他自認能與觀音溝通。齊人更自揭第一次與二奶交歡,是在屯門黃金海岸酒店的海景房,二人住了幾晚,結賬近20,000元,之後二奶便懷孕。
記者:黃幗慧
現年59歲的齊人李錦士昨出庭作供,甫入庭便四處張望,尋找被告的位置。坐在犯人欄內的被告利鳳儀(38歲)見到李後,禁不住掩面痛哭。
李在80年代於屯門開設名為「觀音聖陽宮」的佛堂,信徒稱他為「大師」,被告為其信徒,二人89年已認識。李否認宣稱有超能力或是神靈使者,但承認能與觀音溝通,這事「好多人都知」。
否認以性交「灑淨」
辯方昨指,李與被告第一次發生性關係是在93年9月底一個星期三。李聲稱被告陰氣過盛,若持續有陰氣,被告與家人都會大難臨頭。李相約被告到已空置但仍存放佛像的屯門佛堂舊址見面,李叫被告進入漆黑的房內,要被告脫光衣服讓他「灑淨」。李安排被告躺在床褥上與他性交,又將手放在她頭上傳「陽氣」給她,直至射精,李才表示完成灑淨儀式。被告後來因事件而懷孕。李向被告說,懷孕可以去除陰氣。
對於辯方說法,李全盤否認,還解釋「只會灑淨佛像,不會灑淨人」,懷孕去陰氣說法更是荒謬。李表示第一次與被告交歡是在屯門黃金海岸酒店,二人租住海景房幾晚,埋單1.8至1.9萬元,被告之後才懷孕。李否認指使被告向父母訛稱要到澳洲讀書,也沒有騙去被告父親三萬美元(約23萬港元)的學費。
李在80年代曾因收受賭注及普通襲擊而被定罪,今年2月因縱火被判守行為。他作供稱除開設佛堂外,他也是一名註冊中醫,曾擁有七輛的士,開設製衣、紙品及電燈廠,做過工程判頭,也進行股票、黃金及外滙炒賣。被問及是否富有時,他形容屬「一般,中上」。
去年10月14日案發前兩晚,李稱因飲醉酒,倒頭大睡超過一日,沒有接聽多個電話及留言,包括被告在案發前的三個留言。被告留言指仍然相信李,她與案中死亡的子女購買了六份保險,受益人是李,若有事可與經紀聯絡,被告說了「再見啦」便掛線。
案件編號:HCCC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