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夫婦於05年搬入屯門兆葵苑一單位,入伙前已向水務署申請承接水錶及繳付400元水費按金,之後一直未有收過水費賬單。「我哋一向用水量好低,以為唔使交水費,就唔會收到水費單」,惟今年9月他突然接到水務署截斷供水最後通知書,指他過去5年欠交水費共2,200多元。他不滿水務署行政混亂,更質疑水費計算不正確。
處理承接用戶權有誤
水務署回覆,今年中賬單抽樣調查發現,上址戶主當年申請開立賬戶時,曾分別到該署客戶服務中心與透過傳真遞交承接用戶權申請,該署職員發現重複時,未有按照正確程序處理,只註銷了較後開立的賬戶,未有重新啟動較先開立的賬戶,故未有如期發出水費賬單。
該署指個案乃個別事件,發現出錯後已按上址水錶錄得的用水量,重新計算用戶應繳水費及排污費,並安排戶主可以分期方式繳付,並為事件致歉。
首12立方米用水免費
水務署又表示,目前住宅用戶的水費一般是每四個月結算一次,水費計算分4級,按每級的漸進式收費率計算收費,首12立方米的用水量是免費,如未達用水量便不會發出賬單,市民懷疑寄失水費單,可直接聯絡該署查詢。
水務署熱線:28245000
檔案編號:091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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