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2月銅鑼灣行人專用區擲鏹水案,六名途人受傷,行兇青年昨在高等法院否認控罪受審。青年向警方稱,當晚因不開心而購買兩樽通渠水,又沒朋友聽他電話。一個用「超能力」及「腦電波」與他溝通的「阿文」指示他犯案,稱事成後朋友便會覆電話。他只想引起騷動,無意傷人。
記者:彭嘉賢
失業被告盧證濠(24歲),被控意圖使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控方指涉案通渠水含有硫酸,濃度高達98%。被告皮膚白皙,樣子斯文,專注聽證人作供。
四名少女衣服灼穿
控方開案陳詞表示,去年12月12日晚上10時,崇光百貨後面的駱克道行人專用區,有腐蝕性液體由大廈擲到地面。一對情侶首當其衝,液體如雨淋下。他們先感灼熱再感刺痛,向途人求救,有途人用水替他們冲洗。在後面的四名少女亦遭波及,兩人輕傷,兩人無受傷,但四人的衣服皆被灼穿。警方在涉案大廈1樓與2樓梯間,發現一樽未開蓋的飛魚牌通渠水,行人路上亦有一樽,樽內只餘少量液體。
警方翻查銅鑼灣一帶的閉路電視後,今年1月13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中稱,當晚因為不開心而購買兩樽通渠水,把少許滴在手指,只感絲毫灼熱、凉快及痕癢。之後他拿着通渠水到銅鑼灣走一圈,回家後致電朋友,但沒一個接聽。接着一個用超能力及腦電波與他溝通的「阿文」,告訴他只要到銅鑼灣擲通渠水,朋友便會覆他。
先試鏹水感覺凉快
被告先發短訊給一名男性朋友,說:「一切都係你造成的……你話我跟着你……即係話你唔再理我啦?銅鑼灣好快會有腐蝕性飛落街……唔係我想做的……」他擲下第一樽後便有朋友致電他,故放棄擲第二樽。
案件編號:HCCC1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