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設人肉路障遭官罵指罔顧市民安危 飆車五人判囚

警設人肉路障遭官罵
指罔顧市民安危 飆車五人判囚

【本報訊】警方去年為阻截非法賽車,徵用市民的私家車及的士在觀塘繞道設置「人肉路障」,拘捕五名男子。五人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危險駕駛及襲警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批評警方設置人肉路障的做法不恰當,可能會令無辜市民受傷,而各被告的駕駛態度差勁,判處他們入獄12至16個月,停牌3年。有被告家屬聞判後指判刑不公平。
記者:蔡曉楓

法官鮑理賢判刑時指,各被告參與非法賽車,以超過100公里時速駕駛,並兩次衝燈,造成連環碰撞,其蓄意及差勁的駕駛態度,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幸好沒有撞向一輛停泊在路障前的電單車,否則會被控更嚴重罪名。法官續稱,警方不能超速追截,對阻截非法賽車構成極度困難,但警方徵用市民車輛設置路障的做法亦不恰當,或會令市民受傷。
法官考慮案件並非同類最嚴重的一宗,首三名被告因停車被捕,判入獄一年;第四及第五被告逆線行車逃走,各判入獄15個月。由於第五被告另涉一項襲警罪,為保障執法的警員,加監一個月。
五名被告依次為任職貨櫃車司機的張慶華(26歲)、汽車推銷員葉炳貴(36歲)、無業男子李鴻業(25歲)、無業男子黃文就(28歲)及報稱批發商的鄧偉廣(28歲)。案情指,去年7月13日凌晨約1時半,警方接報得悉有人進行非法賽車,十多輛私家車沿將軍澳寶琳北路向秀茂坪方向高速駛去。警方響起警號追截,有專家估計當時涉案私家車的車速達134公里。

徵用五車阻飆車

警長曾慶達指示兩名駕駛警車的警員在觀塘繞道設下路障。兩輛警車先打斜停泊在觀塘繞道西行線的中線上,其後指示三輛的士、一輛私家車及一輛輕型貨車,分別停在三條行車線上組成「人肉路障」,以阻截該些私家車。
張、葉及李駕駛的私家車,在觀塘繞道西行線高速撞向「人肉路障」,造成損毀;黃及鄧則掉頭逆線行駛欲逃走。鄧其後停車,乘一名警員向其女友乘客施救時,向警員胸口「批踭」成功逃去,數月後才被捕。黃將車輛停泊在麗港城停車場後逃跑,因失足被擒。
案件編號:DCCC120/10

首被告張慶華昨被判入獄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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