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下月1日起全港131個露天公共交通交滙處將實施禁煙,控煙辦公室明言會對違例煙民即時作出檢控,並不設寬限期。控煙辦會在部份交滙處地上劃上白線,方便市民識別禁煙範圍。控煙辦將考慮是否需要在巴士站分站及建築物外實施禁煙,及場所管理人是否需負刑事責任。
記者:陳沛冰
將禁煙的131個露天公共交通交滙處是有兩類或以上公共運輸工具總站,或多於一條巴士路線的巴士總站。控煙辦公室主管何理明指,12月1日凌晨起市民在交滙處手持點燃的煙便屬違法,執法人員會即時檢控,並不設寬限期。
無煙大使現場宣傳
何理明稱,09年至今年9月接獲248宗有蓋公共交通交滙處違例吸煙投訴,並有142宗檢控。控煙辦會花500至700萬元宣傳新例,包括新例實施前後兩周於繁忙時間在每個露天交滙處派出兩名無煙大使向市民宣傳;並會於交滙處的燈柱、欄杆及牆壁等掛上橫額、貼上大量禁煙標誌,更換原有煙灰缸的垃圾桶,並在不影響交通安全情況下在部份地面劃上白線。
他強調,控煙辦不會增派人手到交滙處巡查,只會按一貫做法接獲投訴後,制訂巡查路線及策略,約兩至三周後派人到現場巡查。
控煙辦曾接獲投訴,指凌晨5時由離島往市區的小輪上有人吸煙,控煙督察到離島住宿一晚,再乘凌晨5時的小輪,結果成功檢控違例者。現時有99名控煙督察,控煙辦每年均會檢討人手。
不增人手檢控費時
控煙辦下一步將考慮是否需要增加公眾禁煙地方,如巴士分站,但要先評估露天交滙處禁煙成效及海外經驗。何理明希望下個財政年度有機會調高煙稅;現時每包煙39元當中有60%屬稅款,世界衞生組織建議煙稅佔煙價的70%至75%。今年首九個月控煙辦作出5,845宗違例吸煙檢控,較09年全年5,657宗多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