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查水務抄錶

申訴署查水務抄錶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每年接獲逾百宗投訴,指水務署人員在抄水錶時,遇到水錶損壞等不正常情況,無法抄錄準確讀數,會暫停發出水費單或根據估計的用水量發單,而當不正常情況解決後數年,才向用戶追收當時差額,由於事隔多時,用戶雖有不滿,但往往無法提出抗辯證據,深感受屈,在不公平下仍無奈「照單全收」。

行政體制仍需改善

至於其他的投訴則涉及該署就抄錶、更換和測試水錶,以及與用戶溝通等方面的安排。公署認為水務署有行政體制上的問題,決定就此展開調查。
水務署通常每四個月進行一輪抄錶工作,當不正常情況出現,會暫停發出水費單或根據估計的用水量發單,至水錶回復正常後,即恢復抄錄讀數。水務署會觀察數據一段時間,並適時調整以往的水費單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