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電子公司一名副總經理,今年4月12日從內地來港,再赴日本公幹。他的手提袋在機場離境大堂接受X光檢查時,被發現藏有一把電動手槍,內有五發子彈。涉案男子否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名,昨在區域法院受審。被告陳繼武(54歲)自辯稱,案發前他的手提袋由同事拿給他,他放入文件時,並未檢查袋內放着甚麼東西,便啟程來港乘坐飛機往日本。而涉案手槍是十多年前他任職保安主任時,公司給他傍身的。案件編號:DCCC7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