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炒樓 豪宅成交增86%稅局追炒樓稅4.1億元

政府打炒樓 豪宅成交增86%
稅局追炒樓稅4.1億元

【本報訊】樓價屢創新高,港府4月1日起調高樓價2,000萬元以上樓宇印花稅後,貴價樓交易沒有減少。稅務局亦加緊向在樓市中興風作浪的1,650宗炒家追稅,在08至09年度查出1,650個炒家,涉及稅款4.1億元,以此推算,炒家在樓市大賺了25.6億元。立法會議員質疑現時稅制有漏洞,部份內地炒家賺錢後離港,稅局根本難以追回稅款。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在08至09年度內,稅務局經電腦程式篩選及人手覆檢而發現的懷疑炒賣物業個案有4,300宗。截至今年10月底,在已完成審核的3,600宗個案中,1,600宗評定為毋須課稅。共2,000宗評定須就售賣物業所得利潤課稅,當中350宗已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稅務局已就餘下的1,650宗個案發出繳交利得稅通知書,涉及稅款4.1億元。
陳家強又表示,今年4月至10月底,2,000萬元以上物業的轉讓個案共3,223宗,較去年同期勁增86%,涉及印花稅61.6億元,較去年同期上升127%。

賺錢後離港難追稅

稅務局發言人解釋,稅局會詳細檢視每宗懷疑炒樓個案,包括買賣物業的動機、財務安排及持有物業時間的長短,以判斷買賣是否屬於生意性質的投機活動,當中有2,000名納稅人證實屬投機而需就買賣樓宇賺取的利潤繳納利得稅,而有1,600名納稅人只屬出售資產,毋須繳稅。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陳茂波表示,部份內地投資者以離岸公司方式在港炒樓,賺錢後便離開香港,稅局根本無法向這些炒家追稅,4.1億元的稅項,當中有部份可能變成爛賬。他認為當局可規定非香港居民及非香港註冊公司在賣出樓宇時,律師樓可在樓款中扣起一定百分比的金額,待賣家完成評稅及納稅後才發還。
他又指出,一般市民買樓賣樓獲利毋須擔心被當作炒家,曾有個案是業主在購入豪宅後即失業,短時間內將樓賣出,結果稅局亦不當作是炒樓,最重要是買賣樓宇是否有合理的意圖。

過去半年成交豪宅及需繳稅款

物業:山頂白加道35號
成交價:18.2億元 印花稅:7,735萬元
登記買家:恒地李兆基家族

物業:南區赫蘭道11號
成交價:6.6億元 印花稅:2,805萬元
登記買家:裕申有限公司

物業:赤柱環角徑2號曦園
成交價:5.41億元 印花稅:2,299萬元
登記買家:中國海外

物業:南區赫蘭道12A號
成交價:4.78億元 印花稅:2,031萬元
登記買家:BestlandGlobalLimited

物業:西半山天匯61樓B室複式
成交價:3.38億元 印花稅:1,437萬元
登記買家:原豐有限公司

物業:赤柱舂磡角道36號
成交價:2.7億元 印花稅:1,147萬元
登記買家:ENRICHYIELDLTD

物業:何文田嘉道理道33號
成交價:2.58億元 印花稅:1,096萬元
MAXONPROPERTIESLIMITED

物業:山頂加列山道74號2號屋
成交價:2.35億元 印花稅:1,005萬元
登記買家:偉晴集團

物業:南區南灣道57號Belgravia29樓A室複式
成交價:1.8億元 印花稅:777萬元
登記買家:CastletopAsiaLtd

物業:山頂倚巒25號屋
成交價:1.55億元 印花稅:658萬元
登記買家:英泓有限公司

資料:土地註冊處及利嘉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