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拒驗DNA法官憑照片判親子關係

名醫拒驗DNA
法官憑照片判親子關係

法官憑照片認定親子關係!台灣長庚醫院台北院區前副院長黃燦龍,被指20多年前與女病人發生婚外情後,誕下私生子。但黃不認賬,雙方鬧上法院。由於他拒絕親子驗證,台灣最高法院法官以中學照片,認定黃是私生子的生父,判准私生子認祖歸宗,全案定讞。

胰臟外科名醫黃燦龍,曾任長庚醫院台北院區副院長、長庚大學醫學系主任。1984年底,他為謝雪霞動手術而相識,發生婚外情,1987年謝誕下一子,暱稱「弟古」。但黃對母子不聞不問。1992年謝的丈夫發現弟古不像自己像黃燦龍,揭發姦情而離婚。其後,謝、黃再續前緣,還發生多次車震。2008年,弟古與親生父親首次見面,謝跪求黃讓孩子認祖歸宗,但遭拒絕。雙方鬧上法院,一審、二審黃均以隱私為由拒驗DNA,但法院仍判弟古勝訴。黃再向最高法院上訴。法官昨根據黃的中學照片,比對弟古的中學照片,發現兩人外觀十分相似,且黃曾撫養弟古等證據,裁定兩人親生父子關係。
台灣《蘋果日報》

黃燦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