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學教學助理與校內中四女生相戀期間拍下交歡片段。女生提出分手後,男方聲言會將交歡片段放上網,逼女生性交,女生無奈就範。法官姚勳智昨認為事主受被告威脅,在不情願下與被告性交,裁定一項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非法性交罪成立,被告還柙至本月30日,等候心理及背景報告判刑。
控方指,被告楊明南(22歲)於08年10月與校內16歲中四生X拍拖,兩日後便有性行為。09年4月被告拍下交歡片。今年元旦日凌晨,兩人倒數迎新年後,被告發現X前度男友發賀年短訊給她,醋意大發起爭執。X要求分手,被告不肯,威脅將交歡片放上網,同月20日迫使X性交。至2月初,X發現片段被放到自己的facebook賬戶,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DCCC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