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得知無私地把三分二肝臟捐贈同袍的海關督察許細文已轉普通病房,捐贈者與獲贈者均進展良好,真令人振奮!
食齋信佛的許細文把自己的壯舉歸功緣份,倒也不無道理。捐贈器官予人,不止是願不願意的問題,還得過適不適合一關。從此以後,沒有血緣關係的兩個人,因為一個器官,有了比血緣關係更親厚更微妙的聯結。
敬佩許細文,自問沒有這樣的勇毅和膽略。且不討論手術涉及的風險,單單想想肉體承受的痛楚,手術後漫長的康復期,康復期間的行動不便,以及難看的手術疤痕……已經令人卻步。以上述代價挽救一條人命固然是值得的,但是,為非親非故的人承擔風險和痛楚,確非尋常人都能達到的境界。死後捐贈已頗多顧忌,更何況活體捐贈?
尋常男女,只肯為至愛犧牲吧?父母為子女是理所當然的;子女為父母已屬孝義;兄弟姐妹之間,肯是手兄情深,不肯亦是人之常情;夫妻之間則有千絲萬縷的利益牽絆。只有情人之間的犧牲與奉獻聽起來最浪漫。情人之間的關係最脆弱也最堅固,決定關係走向的,只是一個愛字。愛到深處,送一個器官給病情告急的情人,從此以後,兩個人有了真正合二為一的肉體關係,也有了生死與共的精神體驗,聯結二者的,不再是飄忽的愛情,而是實實在在運作着的器官。很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