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也涉亂貼告示

警方也涉亂貼告示

今年2月長沙灣警署狗房警犬安琪(Antje)一度失蹤,警方在區內張貼尋狗街招,被批評警方所貼街招沒被食環署人員撕走,但市民張貼尋犬街招卻屬違法,引起議論。最近讀者劉先生發現警方在港鐵東鐵線粉嶺站外,如巴士站電箱及煙蒂箱等多處公眾地方胡亂張貼告示,雖然該些告示只為呼籲目擊證人協助查案,但相當礙眼,也令人質疑「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警:已訓示警員

警方回覆,新界北總區交通意外特別調查組於9月就一宗致命車禍蒐集證據,由於粉嶺站外一帶沒有合適地方可供張貼告示,為盡快尋找目擊證人,故把告示張貼於站外數個當眼處,但之後已盡快清除。警方已訓示警務人員日後必須將告示張貼於適當地方,以免對市民造成不便。
食環署回應,曾派員到場巡查,沒發現投訴人所指告示。
該署表示,根據法例,任何人除非得到主管當局書面准許在政府土地展示或張貼街招或海報,否則會被檢控,違者將被處以定額罰款1,500元。
檔案編號:10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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