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團第三保設緩衝期

法團第三保設緩衝期

【本報訊】強制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購買第三者保險的新例明年起生效,目前全港約有400幢大廈購買第三保遇到困難,民政事務總署正聯同保險業聯會,協助業主投保。

有大廈遭拒保

有大廈法團成員昨致電電台表示不是不願意買第三保,而是根本買不到。又有部份大廈法團成員因難以向住戶集資,計劃集體辭職。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指出,法團運作真空,不能解決問題,若大廈一旦發生意外需作賠償時,每戶負擔的費用更龐大。但她沒有承諾最終一定可以幫助這些大廈購買保險,只是指法例生效後會按情況執法。
陳甘美華表示,全港16,000多幢有業主立案法團的大廈,超過九成半已購買第三保。餘下約800幢大廈,當中一半正進行維修工程,及要求保險公司報價,有約400幢仍未有進展。根據他們的接觸,部份法團成員對法例要求有誤解,以為達不到法例要求就不去處理,或者只接觸數間保險公司,未能找尋合適報價。
陳甘美華強調會逐個跟進買第三保有困難的大廈法團,將個案轉介保險業聯會,找尋合適的保險公司承保。但她沒有承諾最終一定可幫助這些大廈購買保險,只稱法例生效後會按情況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