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離譜!以前我們着舊衫是應份的,過時過節或有大場合才置新裝是最普遍的民情,即使看電影,一個星期五晚的《歡樂今宵》,偶然見到隔幾個星期便回來演唱一次的露雲娜劉鳳屏仙杜拉,穿了新歌衫自然欣喜,就算再着一件「認得」的,也懷着一份明白的心再欣賞一次那套outfit……一定不會像現在的人那樣,即使你只是佢個friend,一個並非從事表演事業的普通市民,只要你同一件jacket着多兩次,便一定有人半揶揄半懶風趣地說:「嘩,你呢排都好鍾意呢件褸吓喎!」
頂!8,000蚊o架件PhillipLim!家着一次揼咗佢咩?你家有籌旗夾錢幫我換季咩,咁多嘢講!
到底由幾時開始,我們的世界,如此忍受不了人家「着舊衫」?
服裝糾察是怎樣練成的?
如果你的職業含「拋頭露面」性質,壓力便更大,放張相上微博,明明只想分享一下晏晝去了哪裏tea,結果留言裏可能會出現「哈,呢條McQueen頸巾上個月港台記招見你用過啦,那麼快又再用?」之類的服裝糾察,本來只要當事人的心理質素夠健康,硬得起心腸將閒言由左耳直接送到右耳,舊衫照着,我行我素也就沒事了,偏偏這些可畏的人言,就算影響不到你也影響到你身邊的人,有時一天跑6個通告的話,分分鐘是相關的那6個party最介意你有換衫沒有,總之如果你做他們活動時的造型之前在其他場合出現過,媒體就沒刊登的興趣,那麼他們就「蝕底」了,所以就算你自己覺得人最正常就是「一日穿一套衫,出門口那套」而做幾多個function都不必轉裝,基於老闆們的要求,還是得換,久而久之,觀眾讀者們也被訓練成同樣一套眼尖嘴尖的價值觀,不但覺得你是「表演者」穿舊衫不對,而且換少啲都唔得,比如說,不是由頭換到腳換剩對波鞋有時都有人唔高興。
然後,這些慣了做金眼睛金手指的時裝KGB,便欲罷不能到進入了自己的生活,開始抽秤自己啲friend「着舊衫」。
唉!都說終於有一天人們會用娛樂圈的哲學來管治世界的了。
不重複世代
但你又不能怪他們苛刻,因為他們也沒有doublestandard,是,你有沒有發現,這三五七年,身邊「天天新款絕少重複」的朋友越來越多?
我不是說因為我身處的這種特定工作環境而所見到的所謂「娛樂界」、「時裝界」人士,如果是這兩個「換衫乃職業的主要package之一」的界別,我又何必大驚小怪寫出來呢?我講的是日日轉造型並非工作需要的一切其他人,是,是「他們」。
我其實很好奇很好奇很好奇,從不知道「他們」何來巨金何來時間何來精力?但總之不說起由自可,一說起你細心想想又真是覺得這幾年來你和這些「他們」見面,有很多衫都只是見他們穿過「一次」或者「兩次」,「三次」的已算極限,「四次+」通常只有名牌包包與鞋子,或冇乜款的牛仔褲才有可能……呀,原來我們身處的世界物資已發達到偷偷冒起了一個「時裝不重複世代」,注意,已不是飯盒筷子膠袋即棄的那個層次了。難怪對於穿衣打扮的「正常」標準有了這麼驚人的刷新。
小時候我也很怕祖父母一見我碗裏吃剩兩啖飯便嚕囌:「你呀,嘥晒啲嘢呀,都唔知我哋打仗嗰陣食樹皮幾慘呀!」所以當然明白生活條件改變,合理的標準便不同,無端端用「現在」和「以前」比無意義的,但隨便便吃到鵝肝白松露的一代,也沒必要去取笑樹皮「難食」兼「攞嚟賤」吧?正如你天天新款即使OK,也毋須搞寸個party走去話人「嘩你呢件衫着咗好多次囉喎!」
「着舊衫」是幸福的
我通常星期五寫BuyMeASunday的稿,死線將屆,有時也會到深夜也會想不出本周的題目,便羨慕人家遇到類似情況,演戲的大不了將戲寶再演一次也就好了,唱歌的換套新歌衫後重唱名曲ABCDE即可,跳舞的分分鐘衫都不必換……有些演出就是可以提供重複欣賞的空間,而且可能讓看倌看出更多……偏偏寫作的就不是了,所以忽發奇想,能着舊衫,不必折騰,而且給別人多一個機會靜心欣賞好東西的細節,都是一種物盡其用,都是一種幸福。
有時候,襯了一身滿意的配搭,都未有機會見盡每一個朋友,便又落畫換新裝,都自覺太浪費,錢也不事小,但心思更事大。
有時候,可以穿起一個「預設」的組合出門,不用重頭到腳衫褲鞋襪再花一小時襯一次都是一種安然。
況且,百變雖好,但「不准重複,何來風格」呢?我知你懂的。
我們着舊衫去吧。
Textby黃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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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逢星期日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