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大狀涉偷胸圍候裁決

案件速遞
大狀涉偷胸圍候裁決

【本報訊】仗義替社運人士打官司的大律師馬浩輝,涉嫌偷竊坪洲居民胸圍案,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陳詞指,證人聲稱只瞥見偷褻衣賊一秒,其後又看到馬浩輝銀包內的相片,有先入為主的印象。辯方認為警方刻意安排證人「偶遇」正往警署領回銀包的馬,欲代替正式的認人手續,質疑證人認人的可靠性。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裁決。
被告馬浩輝(44歲)被控於今年5月3日,在坪洲永利街偷竊一件價值360元、屬於一名女村民的白底紅邊胸圍。
案件編號:ESCC3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