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局彈舊調 只稱密切留意

電訊局彈舊調 只稱密切留意

電訊管理局今年二月發出《實務守則》,如服務供應商無法遷移服務,便須讓客戶終止合約,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本報於5月時曾向多間電訊商查詢,只有數碼通遵從此做法,本報最近再向各電訊商了解,香港寬頻、有線及和記回覆,在搬遷無覆蓋情況下,仍會向客戶徵收罰款或費用;網上行則回應,客戶提供新址證明及清繳賬單餘額後,罰款將可豁免;數碼通表示,客戶搬遷時只須致電熱線通知,該公司派員上門,證實無覆蓋後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就仍有電訊商不依守則行事,電訊局與5月時的回應一樣,指守則屬自願性質,有部份電訊商正探討自行制訂業界守則;該局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及成效,因應情況,考慮是否採取較嚴厲的措施。似乎守則推出快一年,電訊局的態度仍停留在「觀望」階段。

監管機構責無旁貸

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莫乃光表示,部份電訊商與客戶簽訂不公平條款,與電訊局的實務守則不符,但因守則屬自願性質,令市民十分無助。他認為,電訊局作為監管電訊服務的機構,責無旁貸,應積極跟進及要求電訊商刪除不公平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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