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歲的大學一年級學生擔心將來沒能力結婚,「沒有樓的話,女朋友不肯嫁給我。」這樣的抱負,不知是太大,抑或太小?遇上一個非樓莫嫁的女人,他餘生可做的事有兩件:一是努力買樓;二是尋找一個沒有樓也肯嫁的女人。兩件事都不至於難過登天,兩個夢想都有機會達成,所以,實在沒必要悲憤交加,控訴社會。
我十九歲的時候,只希望小男友仔駕電單車陪我去看星星,看完電影一起在街邊吃牛雜已經快樂得不知人間幾何。要一個家倒是想過的,家等同於房子這樣的概念,卻從未在我腦袋中浮現。一定是我母親的價值觀首先出了問題。跟現在的早熟一代相比,頭腦簡單得令我汗顏。
沒錯,香港的樓巿不健康,地產商幾乎騎劫了本港經濟命脈。但是,這跟一對小男女日後婚與不婚是兩回事。一段感情如果可以被一間蝸居撼動的話,其實也沒甚麼值得留戀。家庭既然是共同的,那麼家庭責任不該由某一方獨自承擔,一男一女,白手興家,在為房子和麪包共同努力的過程中建立起來的感情,是深厚的,是不容易動搖的。
一年級小朋友,讓我來提醒你,如果婚姻的基礎建立在一層樓上面,那麼,任何一層地段貴一點、面積大一點、景觀好一點、窗台小一點、幣值高一點的樓,都可以輕易把你老婆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