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樂待薄員工,局長話扣飯鐘冇犯法,香港確係一個營商好地方,不過行會召集人梁振英唔係咁睇,繼早前好言相勸大家樂後,噚日再出手,指守法只係做生意最低要求,做人、做事,仲要合情、合理同公義,否則即使守法,仍然唔會獲社會接受。
梁召集人曉以大義,指現代社會嘅標準,要求僱主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善待員工,如果僱傭關係中只有法律,而冇情理規範,呢種勞資關係一定不和諧,佢又話最低工資水平就快出台,「深切」希望僱主唔好以「合法」為唯一標準,因為不合情理嘅僱主,最終要承受巨大商譽損失。和諧乃係阿爺執政最高目標,梁召集人擺出呢兩個字,大家樂陳老闆仲唔識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