揸車瞌眼瞓 撞鐵騎夫婦大除夕夜奪兩命 菜販囚15月

揸車瞌眼瞓 撞鐵騎夫婦
大除夕夜奪兩命 菜販囚15月

【本報訊】中年菜販為口奔馳經常捱夜工作。今年年卅晚他在睡眠不足下駕車開工,打瞌睡越線逆行,與一對剛收爐回家的鐵騎夫婦迎頭猛撞,鐵騎夫婦死亡。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仲衡認為,菜販不屬明知故犯,刑責不高,判囚15個月,停牌4年。死者家屬認為判刑過輕,非常不滿,表示:「兩條人命,應該有個交代。」
記者:陳詠詩

任菜販的被告盧碧利(49歲)於今年2月13日凌晨約3時,在大埔公路沙田嶺一段危險駕駛,撞死經營電單車維修公司的夫婦盧坤龍(41歲)及陳翠萍(43歲)。被告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並透過大狀向死者家屬道歉。
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指,明白案件對死者家人造成極大創傷,無論法庭作出任何判罰,也不能令死者復生。法庭應理智依案例判刑,死者生命不能與判刑掛鈎及比較。

法官:非明知故犯

法官指,被告在睡眠不足下駕車及逆線行駛,但他不是明知故犯,他不能預見自己的行為會引致他人死亡,因此不屬加刑因素。車禍的嚴重處是被告危險駕駛導致兩人死亡,刑責屬中度,以兩年刑期為起點。法官考慮被告有良好駕駛紀錄,意外後盡力照顧死者,除認罪三分一折扣外,額外多一個月寬減,判囚15個月。
被告與死者各有逾10名親屬到庭聽判。被告一對年幼子女,於上月父親認罪時到庭旁聽,遭死者家人指罵,被告家人昨無帶小姊弟到庭。

被拋飛六米的電單車女乘客陳翠萍當日倒卧現場,口鼻出血送院不治。

死者親屬情緒激動

死者親屬聞判後情緒頗為激動,認為刑罰過輕。男死者的親姊認為判刑對家屬不公道,應判囚5至6年,更戲言,殺手以後可駕車殺人獲取輕判。女死者的年邁父親亦在庭外勞氣謂:「兩條人命,應該有個交代。佢哋(死者)係白手興家,黃金時間。」女死者的母親帶淚說:「希望佢(被告)改過,唔好再造悲劇,坐10年都冇乜意思。」
案發於今年2月13日年卅晚凌晨。被告前一晚工作至10時,於當日凌晨2時許開工,駕輕型貨車到粉嶺菜市場入貨,然後運菜出九龍。他駛至沙田嶺一段時越線,逆線行駛一段,有鄰車響號及閃燈警告,他仍沒有反應,直至入彎時迎頭撞向死者夫婦的電單車。死者夫婦送院後不治。
案件編號:DCCC972/10

女死者的父母昨日到庭聽審,其父(中)表示不滿,認為判得太輕。
張志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