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陳少文騙取香港體院及康文署資助,又串謀06年多哈亞運健美金牌運動員陳潤韜及兩名運動員,賄賂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以免除服禁藥而被罰停賽的懲罰。區域法院法官李素蘭斥責陳少文貪婪,行賄目的是為自己獲益,視運動員為搖錢樹,陳潤韜應自知行為不當,判陳少文入獄3年,陳潤韜入獄16個月。 記者:陳詠詩
首被告陳少文(40歲)及次被告陳潤韜(43歲),昨獲家人及多名健美界朋友到庭支持。陳少文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中國香港健美總會創辦人梁錦滔及健美運動員王君萍,均讚揚他對健美界貢獻。
官指兩人身敗名裂
法官李素蘭指斥,陳少文貪婪及不誠實,視運動員為搖錢樹,利用運動員渴望參賽的心態獲益,漠視嚴禁使用運動員禁藥的規定,又騙取政府資助。法官相信他行賄的目的是為自己得益,大於為運動員着想。他身為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亞洲健美總會副秘書及裁判委員總裁判,缺乏應有的誠實正直。
法官續指,陳潤韜是出色的運動員,有傑出的成就。他於案中接受陳少文的控制,服從對方建議,以滿足自己渴望參加多哈亞運的目的。法官不同意辯方所指,陳潤韜沒有正當上訴途徑,在沒有選擇下犯案,而將責任推向陳少文。他應知道自己的行為不正當。法官認為兩名被告俱身敗名裂,行為影響健美界及屬會聲譽。陳少文為案中主腦,陳潤韜角色較次,刑期有別。
徵詢會否褫奪金牌
案情指,陳潤韜與另兩名健美運動員林文勝及黃廣燊,於05年南韓賽事中被驗出曾服禁藥「瘦肉精」,而被罰停賽。於06至09年間,陳少文串同三人及總會教練何靈光等,向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蔡保羅提供共35萬港元利益,以免除罰則,趕及參加06年多哈亞運。陳少文又於07年間詐騙香港體育學院60萬元資助,並以假周年報表騙康文署25萬元資助。
香港奧委會秘書彭冲指,已去信亞奧理事會,交該會決定會否褫奪陳潤韜金牌。彭稱:「希望事件令香港運動員上了寶貴一課,我們對服禁藥或欺詐是零忍耐,世上沒有最快的成功路線。」體院則要開會才決定是否取回資助。
案件編號:DCCC930&14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