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休班消防員利用MSN與讀中二的女生交友,涉嫌藉詞透過最新軟件追蹤到女生住址,要求與她做愛,又哄她講出姓名及電話號碼,致電約會及性交,否則會與朋友輪姦她。被告否認三項刑事恐嚇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被告甘嘉輝(36歲)被控於去年7月26及27日,先後透過MSN及手提電話恐嚇女事主,令她擔心其人身安全。
警方接報後為女事主錄影會面,她表示案發時在電腦玩連線遊戲,被告利用MSN聯絡她。被告揚言已知悉其住址,要求與她做愛,否則會跟朋友輪姦她。被告又要求她說出電話號碼,被告然後致電,再要求與她性交,並相約在港鐵站會面。她將事件始末告訴父親及報警。
事主直認愚蠢,她不應輕信被告知悉其住址。她今早需考試,案件下午續訊,接受辯方盤問。
案件編號:ESCC37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