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風景線:政府髒手伸進言論自由淨土 - 卜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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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傳媒在台灣投資的壹電視,多次向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請營業執照都遭駁回。儘管壹電視已經把內容淨化到看的人都說很像佛教慈濟的「大愛電視台」,還是拿不到執照。因此坊間盛傳是國共兩黨的共識,聯手做掉反共的壹傳媒在台灣設立的電視台。

媒體逼政府打壓壹傳媒

壹傳媒在台灣辦的《壹週刊》和《蘋果日報》,都迅速拿下台灣周刊和日報的第一名,使得台灣媒體界如喪考妣。很多名人尤其痛恨這一刊一報,因為他們胡搞瞎搞的事都被踢爆而狼狽不已,也限制了他們原有的亂搞自由。尤其當《蘋果日報》及網路報發明的動畫新聞出現後,更引起台灣電視和報紙的恐慌,惟恐會像伊拉克軍隊遇到美軍那樣潰不成軍。於是和政府聯手打壓壹電視。所有民主國家都是媒體聯合對抗政府,只有台灣是媒體壓迫政府抑制壹傳媒。
前不久NCC表示將取締地下電台,其中一個原因是:「減少不當利用言論自由權限,任意發表不實言論,影響國家及社會安定發展。」聽起來是不是很像中國官方發言?像不像台灣戒嚴時期警總的發言?取締地下電台本來就很有爭議,就算依法取締也大可提出法律依據,不必講些甚麼「利用言論自由權限」、「影響國家及社會安定發展」等的法西斯觀點。何況,NCC完全無權干預言論自由。NCC多次自願當打手,已失去尊嚴與權威,確是與中國政治接軌的頭號大功臣。
立法院上周邀請NCC前來就以動畫模擬新聞,以及壹電視申請執照等議題,提出專案報告。立法院又鑑於目前沒有法律可以管制網路內容,因此將「建立網路內容監理機制暨衞星電視頻道申設執照相關管理」報告,排入議程,希望立法將政府公權力的髒手,伸進最後一塊言論自由的淨土,以滿足「與中國政治接軌」的意圖。
政府為甚麼會予人限縮言論自由的合理懷疑?因為NCC竟然在立法院說拒發執照給壹電視,是因為「有可能將來播一些煽色腥」。北京抓劉曉波的那群人一定鼓掌叫好。「有可能將來」是未審先判,比事前檢查還厲害。戒嚴時代為人詬病的「事前檢查」,是國際判定是否管制言論自由的重要參考標準。可是NCC竟比警總更過份,只是猜測將來有可能如何,就封殺媒體的申請,這樣連播報前檢查都省去了,直接連電視台都不准設。
NCC主委蘇蘅說一再駁回壹電視,是因為當時壹傳媒電視台提出的營運計劃中,一些主管跟《蘋果日報》的重複性高。意思是《蘋果》煽色腥,想當然耳壹電視也必然會煽色腥。這說法非常無理。首先,《蘋果》是否煽色腥很有爭議,NCC先要拿出煽色腥的定義才能界定《蘋果》。

NCC未審先判受詬病

此外,煽色腥違法嗎?違哪條法?美國《花花公子》、《好色老》……煽不煽色腥?超過《蘋果》很多吧。可是美國司法保障他們的言論與出版自由。官員若可以隨便說誰煽色腥即予制裁,本身自己就煽色腥!再說,電視台人員很多是從《蘋果》調過去不行嗎?企業連這個自由都沒有?台灣政府實在管很大,其心態尤其落後加無恥。電視台完全按政府規定申請,不能無故駁回,那是既濫權又違法;而那個「故」也不能未卜先知與想當然耳。未審先判,是NCC最遭人詬病之處。蘇蘅是學者,棄守言論自由的陣地就算了,竟也墮落到替政府當打手的下場,還要聯手那些無知立委管制網路言論自由,知不知道現在是二十一世紀了?
文:卜大中
台灣《蘋果日報》總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