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湖景邨鐵鎚殺妻醃屍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綜援漢李官發自首後向警披露,妻子常掛嘴邊,要將兒子帶返鄉下送給其弟作兒子。案發日又重提此事,罵他「你不過係我睇門口隻看門狗……工人」,並先揮鐵鎚打他,他憤然在兒子面前還擊。 記者:陳曉薇
控方在庭上播放被告李官發(58歲)的會面錄影,其間被告不時低頭痛哭。被告在錄影中表示,他於去年12月13日清晨醒來打過胰島素針後,妻子黃惠珍(39歲)便叫5歲兒子問他拿回鄉證。
他知妻子想將兒子帶返鄉下交予其弟,遂起爭執。其間妻罵他「你不過係我睇門口隻看門狗」,他因曾「通波仔」,特意走出露台平復心情。
當他折返廳中,妻便拿玩具劍及鐵鎚襲擊他,並說想他死,他一怒之下奪去鐵鎚,在兒子面前狂扑她至倒地。他怕兒子受驚,將子抱出露台後,便再行兇。
狂劈不斷骨終棄肢解
至妻斷氣後,兒子曾追問「媽媽會唔會死o架?有冇得救?」他藉口說爸爸媽媽玩吓,明天送去醫院會冇事,然後與兒子如常看電視,並帶兒子外出到公園。
被告說,為了繼續留住公屋,他預備將屍體放入紙皮盒搬走,惟屍體已僵硬,他拿菜刀劈其膝蓋打算截肢。他劈兩下後也不斷骨,便轉劏其肚,腸倒出後,他曾將屍體反身下刀,繼而用力扯開,拉至手痛也不成功,才放棄肢解。但因屍體發出腥味,他用食鹽醃在切口上,然後用床單包裹,再以俗稱「綠水」的洗地水淋在屍體上辟味。
案件編號:HCCC1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