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水爭拗還看細則出台

發水爭拗還看細則出台

【本報訊】政府即將推行新一套樓宇「發水準則」,令發展商利益受損,發展商雖暫未考慮提出司法覆核,但地產建設商會強調「唔可以抹煞所有機會」。
由於政府的立場是明年4月1日未能獲批圖則的項目,須依照新發水準則審批,這令發展商不少已獲批地的項目,不能享有現有的發水優惠。

盼限期前入則依舊例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副主席梁志堅昨就會否限制發水樓興訟回應,「暫時都未有提過,係你哋班記者講之嘛」。但商會秘書長龍漢標在會後卻表示,現階段商會暫未有此計劃,也未聽聞發展商要提出司法覆核,不過,商會「唔可以抹煞所有機會」。龍漢標指出,商會仍待新的作業備考出籠,才知發水細則。不過,發展商之前購入土地,均是以當時建築物條例去計算價值,故有合理期望可取回應得樓面,否則,便屬法律上的問題。
據了解,發展商急於釐清的,是在大限前待審圖則,還是限期前獲批圖則,才可取得現行建築條例下的最大發水樓面。且擔心有關部門拖延批則,令圖則未趕及在限期前批出等,均可能導致發展商最終要尋求司法覆核,取得公正的裁決。
政府在今年中之後拍賣的土地,已有一份聲明附頁,講明在明年3月31日前獲批圖則,均可依現建築物條例下獲豁免的樓面,新例沒有追溯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