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業拖欠強積金 10年1800萬元

建造業拖欠強積金 10年1800萬元

【本報訊】建造業總工會過去10年接獲的拖欠強積金投訴,涉及金額達1,800萬元。工會發現,僱主不但欠供僱主供款部份的強積金,甚至有無良僱主強迫工人一力承擔僱員及僱主兩部份供款,但扣起員工10%薪金後,卻連續九個月沒有供款。

扣10%薪金但不供款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表示,01年至今年8月工會處理欠薪投訴涉及1.6萬名工人,總欠薪3.6億元,拖欠的強積金達1,800萬元。他說,根據法例,總承建商要承擔分判商兩個月欠薪責任,卻毋須承擔拖欠的強積金,因此要求政府修例,加強僱員保障。
泥水工人陳先生去年7月起負責青衣擔杆山市政公園泥水工程,工程今年6月完結,30名工人合共被拖欠70萬薪金及10萬強積金。他說,承判商視員工為自僱人士,但為成功投得政府合約,要員工簽署僱員合約,但要員工供齊僱主及僱員兩部份強積金,扣起員工10%薪金後,自去年10月起連續九個月沒有供款,積金局提出檢控,但僱主不理,積金局儼如無牙老虎,促建築署協助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