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學界指港人對代母有一定需求,一些無法懷孕的婦女只能「借肚」圓產子夢,無奈本港未有機構符合提供代母的資格,香港大學輔助生育中心積極籌備有關服務,獨欠法律代表才能申領牌照。婦產科醫生指不少內地人希望來港找代母,相信合法的代母中心有一定市場。
律師會無人具相關知識
本港越來越多夫婦求助輔助生育服務,港大婦產科學系副教授吳鴻裕表示,當中有一些因女方子宮毛病而無法自己懷孕的夫婦,希望透過代母安排產子,「以往都有幾個病人有咁嘅需求」,也有內地人士查詢服務。他強調,中心希望協助符合法例要求的不育夫婦,「唔係因其他問題好似career(事業)而唔想懷孕嘅婦女」。
不過,提供代母安排的中心須有一系列有關法律、心理及醫學配套才可領牌,該學系轄下的瑪麗醫院輔助生育中心獨欠法律代表,曾向律師會求助,但回覆指沒有會員具有相關知識而未能提供協助。吳表示,下月會與法律界交流有關代母的法律,「希望盡快搵到律師幫手」。
婦產科醫生靳嘉仁指,合法的代母服務有一定市場,「有些婦女真係生唔到,想搵代母,有啲就返大陸搵黑市,亦都有內地人想嚟香港搵代母服務」,他認為本港應酌情放寬法例規定,「有啲女人唔止陀唔到,仲因年紀大催唔到卵子,家冇自己卵子就唔符合規定」。
何秀蘭斥等同買賣器官
浸會大學宗哲系高級講師陳士齊則認為本港限制商業代母是非常落後,「好難搵到義務代母,家只有有錢人至可以去外國搵,係製造生育權利不平等」,認為政府應作出檢討。
不過,曾任立法會《人類生殖科技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的何秀蘭指出,本港對代母安排非常嚴格,不容許商業代母。她把「借肚產子」視如「買賣器官」,「如果大家唔同意用錢買一個腎、買一個肝,都唔應該同意用錢去租借一個代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