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銀准買賣交易所債券

內銀准買賣交易所債券

【本報訊】13年前,中央為阻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保障金融市場穩定,決定停止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從事債券業務。人行、中銀監與中證監昨聯合發佈通知,重啟上市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交易試點,此舉有利活躍交易所債市,增商業銀行的投資渠道。

規模小 只屬象徵意義

不過,信達證券債券分析師李建朋表示,截至9月27日,銀行間市場的債券託管量佔全市場93.69%,交易所市場僅1.3%,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通知屬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海通資產管理債券投資董事孔維鵬指出,長遠來看,銀行的參與可帶動交易所債市的流動性,增加活躍度,除有利內地債市發展外,對日後小QFII回流亦有好處。
債券在證券市場流通量不多,與小QFII傳批出的額度不多有相同的地方,金額細易監控風險。事實上,去年1月,為發揮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上述三部門重新開展商業銀行參與交易所債市試點;此次通知則是明確啟動,並釐清託管機構關係。
通知稱,試點期間,試點銀行參與交易所債券交易的登記、託管及結算業務,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依據現行規則辦理。試點啟動後新發行的債券,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按跨市場債券品種的轉託管業務協定,辦理跨市場雙向轉託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