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李小姐9月透過太平家庭電器,以8,141元購買一部飛利浦47吋LCD電視機,惟太平家庭電器安排3次送貨均爽約,令她氣憤。
太平原本安排9月11日下午2時至6時送貨,當日下午5時,李小姐仍未接獲聯絡,於是致電太平送貨部,接電女職員查問其姓名、定單號碼、地址及電話後,稱數分鐘後回電,惟沒下文,一個多小時後李再致電,該名女職員稱因天氣惡劣及交通問題,要晚上7時後始可將貨物送抵。至晚上近9時,電視機仍未送到,她再聯絡太平,另一職員稱當日所有貨物已送出,遺漏了其送貨安排,承諾9月14日一定會送貨。
惟9月14日過了原定送貨時間電視機仍未送抵,李小姐致電查詢,獲覆倉庫內沒其訂購貨物,不知為何之前的職員答應當天送貨。9月17日李小姐再聯絡太平,該公司承諾翌日送貨,但沒確定送貨時間,至凌晨仍沒將貨物送到。
太平認安排欠善
太平家庭電器承認,因內部程序安排欠妥善,導致服務有所延誤,對客人造成不便致歉。公司管理層於接獲上述個案後即時處理,於9月21日將電視機送抵李小姐住所。檔案編號:091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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