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離職後仍向老闆娘借錢的足浴店前職員,乘店舖打烊之際,以商討還錢為名約見老闆娘;同黨到場佯裝客人並要求借廁所,然後亮刀聲稱打劫。二人合力綁起老闆娘,洗劫她數萬元財物。被告潛逃內地兩年後回港自首,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罪,被判處入獄8年。
任職地盤工人的被告孫宇慶(41歲)有5次打劫案底,07年曾在上環皇后大道西88號地下一間足浴店工作,08年4月離職後仍成功向老闆娘借得9,000元。
潛逃內地 返港落網
同年5月22日晚上,足浴店準備關門之際,被告到場聲稱要跟老闆娘商討還錢安排。不久,被告的同黨佯裝客人光顧,老闆娘稱已打烊,對方隨即要求借廁所,之後亮刀聲稱打劫。
被告與同黨用膠紙封住老闆娘雙眼及綑綁她手腳,脫去她的金頸鏈、勞力士手錶及鑽石戒指,又逼她講出提款卡密碼,聲稱若發現是假的就會刺死她。
老闆娘在二人離開後踢鐵閘求救,保安員發現報警。她損失身上飾物、現金5萬元及2部手提電話。被告1小時後潛逃內地,今年5月返港時被捕。
案件編號:HCCC2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