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蛇專家「蛇王林」指出,以往被捉的蛇多交由蛇王處理變賣,但自蟒蛇被列為受保護動物後,捕捉後需交由漁農自然護理署處理,一般轉交內地放生,其他蛇則由嘉道理農場放生。
每年約收100條
漁護署表示,緬甸蟒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過去三年,該署每年平均接收約100條蟒蛇,牠們會先送往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再決定如何處理。據了解,漁護署一般會將被捕的蟒蛇轉交內地相關部門放生。
蛇王林指出,以前被捕的蛇多交由蛇王自行處理,「通常我哋將捉到嘅蛇拎去賣,如果死咗,就拎去煮蛇羮。」不過,自從蟒蛇被列入受保護動物後,所有被捕的蟒蛇須交由漁護署處理;其他雜蛇則由嘉道理農場放生或作為研究用途。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