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到外地旅遊公幹,手機也寸步不離。惟稍一不慎意外上網,隨時引發驚人數據漫遊費用。有讀者外遊後返港收到賬單,被電訊商收取高額數據漫遊費,對於被指曾使用數據漫遊服務感到不解,但礙於難以證實未有使用服務,最終無奈繳費。其實消費者離港前做點準備工夫,可避免這類無謂徵費。
梁小姐為CSL旗下品牌1010用戶,今年6月底到菲律賓馬尼拉公幹,抵埗後為能與客戶保持聯絡,故開啟了手機,但使用手提電腦透過酒店的寬頻服務處理工作。梁小姐早已聽聞數據漫遊費驚人,故每日透過電腦檢查手機賬戶數據用量有否異樣,其中一天她發現系統指她的數據用量費逾千元,遂透過電郵向1010客戶服務部查詢,惟沒收到回覆。返港後她收到賬單,被收取2,000多元數據漫遊費。
上網22分鐘收2000元
梁小姐堅稱沒使用手機在外地上網,但1010職員則指有她上網紀錄,懷疑數據用量是由手機軟件自動更新所產生。惟梁小姐指她所使用的HTCHDmini手機沒安裝額外軟件,而且她早已關閉上網功能,只是礙於無法提供實質證據,加上職員明言若她拒交欠款,會停止其手機服務,最終在1010提供收費折扣下,無奈付款。
另一位電盈手機用戶黃先生今年7月到歐洲旅遊,抵達法國後,曾利用手機上網查閱地圖,返港後被徵收5,000多元數據漫遊費。他查看賬單,發現該次歷時22分鐘的上網,竟涉及2,000多元徵費。黃先生坦言,沒預計漫遊費用如斯高昂,希望其他外遊人士引以為鑑。
CSL及電盈均表示,上述個案的數據漫遊費用無誤,收到投訴後,職員已向客戶解釋。
檔案編號:0921002,092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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