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二.五」規劃不僅為未來5年中國經濟發展奠下藍圖,作為百業之母的銀行業,亦將進入重大變革的新紀元。中銀監副主席王兆星昨首次明確提到,今後營運不善的小型銀行以至大型金融機構,也可面臨「關閉和退出市場」的命運。證券界估計,內地銀行業在資本及風險監控上將越趨提高,與《巴塞爾資本協定三》接軌,有關言論可能暗示當局部署推行存保制計劃。 記者:劉美儀
王兆星昨日在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行長聯席會議上發表講話時又指出,未來銀行業另一項重要變化,就是利率水平將逐步走向市場化,此舉將對銀行業發展及盈利能力帶來新挑戰。
利率將市場化 盈利添壓
明富環球香港亞洲金融研究部主管陳昔典認為,即使內地推行利率市場化,應不會引致存款市場的惡性競爭,因國內居民存款儲蓄遠超貸款規模,中銀監亦設有貸存比率不逾75%的上限,加上當局監控銀行信貸增長規模,故內地商業銀行應不會因利率開放而過於勇進搶奪存款,以配置貸款增速。
他指出,現時內地小型城市商銀及農信社等金融機構已進行整固合併,未來由大型銀行控股的村鎮銀行,亦將取代農村銀行及農信社的地位。
過去5年,內地商銀透過股份制改革及啟動上市,展開革命性的發展進程,王兆星表示,銀行在資本結構、資產質素、風險監控及管治水平等,亦不斷增強優化;未來5年,當局對銀行業發展,制訂了非常重要的戰略規劃及要求。
其中與巴塞爾新資本協定遙相呼應的,是不善經營的銀行「可以倒閉論」,他說,當局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使經營失敗、不健康、不審慎的金融機構,能有效及時而平穩地退出市場,「今後,不僅小型銀行可以倒閉、可以破產、可以退出市場,而大型金融機構、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也同樣可以,如果經營失敗、經營不審慎,也面臨關閉和退出市場。」而銀行股東須承擔全部損失,銀行的董事及高管亦要負起營運失敗的責任。
政府無義務出手拯救
分析員指出,理論上,當內地商銀完成股份制改革及上市,並再無負擔政策性貸款後,所有銀行均依據商業化原則運作,即使國有控股的銀行,假設最極端的情況發生,政府亦沒有義務承擔銀行財務損失而被迫出手拯救。
但證券界認為,實際上銀行倒閉要顧及社會影響,而容許銀行倒閉的前設條件,是存戶存款獲得足夠保障,目前內地是少數仍未實施存保制的重要金融市場。
另一方面,銀行若果能符合新國際協定下的資本及流動性要求的話,原則上,其財務狀況以及資本實力,應穩健強大至不會輕易倒閉的水平。
銀監倡銀行5方向制訂未來發展
1)加快發展方式的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直接影響監管政策和信貸政策、信貸投向和結構、貸款存量、品質的變化
2)加強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利率政策和信貸的協調,及建設反經濟周期的宏觀審慎經濟政策等
3)加強風險管理和實施更有效的國際化銀行監管標準
4)利率將逐步走向市場化
5)經營失敗、不健康及不審慎的金融機構,能有效、及時、平穩的退出市場,不僅小型銀行可以倒閉,大型金融機構亦然